吉林省第三届管乐、打击乐大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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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吉林省第三届西洋管乐、打击乐大赛章程 一、宗旨 为推动我省西洋管乐、打击乐事业发展,检阅吉林省地区管乐、打击乐演奏教育教学成果,总结演奏与教学经验,提高教学质量和演奏水平,选拔优秀艺术人才,促进我国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。吉林省音乐家协会、吉林艺术学院定于2010年5月举办吉林省第三届西洋管乐、打击乐大赛。 二、组织机构 1.主办单位 吉林省音乐家协会、吉林艺术学院 2.承办单位 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、吉林艺术学院艺术教育学院 3.协办单位 敦善(中国)文化艺术集团、长春敦善音乐设备有限公司 4..联合单位 吉林省交响乐团、长春大学音乐学院、吉林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 三、组委会成员 主 任: 许 民(吉林省音乐家协会秘书长) 胡广泉(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、教授) 副主任: 金秀吉(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管弦系主任、教授、研究生导师) 孟 翔(长春大学音乐学院院长、教授) 金熹铎(吉林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,长笛教授) 秘书长: 沙柏廷(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管弦系副教授、研究生导师) 四、比赛时间:2010年5月2号—5月3号 五、比赛地点:吉林艺术学院艺术教育学院(建设广场校区) 六、比赛形式 比赛分设业余组、专业组两个组别: 业余A组(小学) 业余B组(初中) 业余C组(高中) 专业A组18岁以下 专业B组18岁以上(含18岁) 七、比赛办法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二轮进行。业余组所设专业为木管、铜管,不设小专业。初赛及决赛均不规定曲目,自选乐曲一首,规定时间在5分钟以内,形式不限; 专业组所设专业为长笛、双簧管、单簧管、大管、萨克斯、圆号、小号、长号、大号、打击乐。专业组初赛及决赛均不规定曲目,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奏鸣曲,时间原则上控制在八分钟以内。 1.演奏要求 (1)曲目版本不限,华彩自选,比赛所演奏的曲目均不做段落反复。在比赛时,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对比赛曲目作部分删减,并有权终止选手的演奏,但均不影响其成绩。 (2)初赛为无伴奏作品。复赛可自带钢琴伴奏,需组委会安排钢琴伴奏的选手,请在报名时注明,费用自理。 (3)比赛顺序以抽签办法产生,顺序号一经抽取不得更改。 2.奖项设置 比赛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。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调整各种奖次数额,获奖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。 3.比赛组委会、评委会 本届比赛成立比赛组织委员会,负责主持全部赛事,下设评审委员会负责比赛的评分工作,评委由吉林省音乐家协会聘任,评委会对比赛成绩所作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。 4.评分标准 艺术性与技术性并重。 5.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应为吉林省户籍,能熟练演奏比赛曲目,愿意遵守本章程者,均可报名参赛。 6.其它 参赛选手、领队及观摩人员往返交通、食宿及伴奏费用自理。 7.将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。 八、报名要求 1.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.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。 3.报名方式:报名费: 10元 初 赛 90元。 复 赛 100元 证书费 20元 注:进入复赛选手缴纳复赛费及证书费,一经报名概不退费。 九、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:2010.3.15—2010.4.30 报名地点:长春市西朝阳路382号朝阳区文化馆3楼敦善音乐设备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:0431—88504455、88504477 联 系 人:张老师 手 机:13674300166 |
